申請程序- 認購申請者必須為年滿18歲或以上人士。
- 認購申請日期為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正至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下午1時正。逾期遞交的認購申請將不獲接納。
- 請用中文或英文輸入各項資料。如申請者資料不完整、錯誤或未能提供有效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有效香港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有關申請即不獲接納。
- 本行只接納有效香港身份證/護照(不包括回鄉證/卡)。
- 每位申請者只可遞交一張申請表。不論透過網上申請或分行遞交認購申請表,如申請者遞交超過一張申請表(包括同時透過網上及分行申請),該申請者的所有申請即不獲接納。
- 每位申請者可認購兩套「百年榮耀 全球服務」單鈔。
- 認購申請表可於「百周年」網頁www.bankofchina100.com下載或於本行分行索取。
- 申請者可透過網上認購或經指定分行遞交認購申請表,惟不接受重複申請。
- 申請者必須於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下午1時正或之前將已填妥的認購申請表投入本行指定分行的收集箱內或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
- 如在營業時間內香港懸掛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有關分行將不接受申請。
- 所有申請一經遞交,申請人不得修改或撤回。
- 本行對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擁有最終的決定權,並且毋須解釋原因。
配售程序- 如認購申請總數超過相關紀念鈔種類的發售配額,本行將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
- 本行將委託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監察配售過程,確保獨立、公平及公正。
- 申請者可於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起在「百周年」網頁www.bankofchina100.com或致電「百周年」熱線(852) 3988 2100查詢申請結果。
- 如認購反應熱烈,本行有權調整認購截止日期及時間、申請結果公佈及通知日期。
- 本行將於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起向成功申請者以普通信函郵遞方式通知申請者有關申請結果。申請者請確保輸入認購申請表內的有效香港地址資料完整及正確無誤,否則,一切因有關訊息資料遺漏或錯誤而造成的後果概由申請者自行承擔。
- 本行或其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概不就其郵遞是否準時或確實送遞至成功申請者提供任何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就申請者或任何收取該郵遞的人士未能準時或確實收到該郵遞而引致的有關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付款及領取程序- 成功申請者必須帶同信函通知書正本及其有效香港身份證/護照,於2012年5月6日(星期日)按信函通知書內的指定時段(詳情將另行個別通知),親臨本行指定分行,以現金繳付所需款項後,方可領取紀念鈔(信用卡或支票等恕不接受)。
- 本行只接納有效香港身份證/護照(不包括回鄉證/卡)。
- 如在2012年5月6日香港懸掛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本行將另行公佈有關付款及領取鈔票的指定日期。
- 如認購反應熱烈,本行有權調整上述的領取日期,成功申請者須以本行發出的個別普通信函郵遞通知書為準。
- 紀念鈔以隨機分配方式銷售,成功申請者不可自行挑選號碼。
- 已領取紀念鈔者必須即場檢查紀念鈔狀況。除非紀念鈔在購買時已出現破損,否則不可更換。本行不接受申請者在領取紀念鈔離開分行櫃位後提出的任何有關退換紀念鈔或退款的要求。
- 成功申請者必須於指定日期及時段內親臨指定分行付款及領取紀念鈔,否則將視作自動放棄領取處理。
- 未能成功申請者,將不獲發通知書。
-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若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之間有所歧義,概以中文本為準。
- 如有查詢,請致電「百周年」熱線(852) 3988 2100。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晚上11時 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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